Core Function
舞台車的核心用途
- 嘉賓平台:可提供舞台給嘉賓宣傳及發言
- 即場表演:可舉行即場表演及活動環節
- 觀眾距離:可拉近與顧客及觀眾的距離
- 流動性:可按批准位置移動至不同活動地點
- 搭建效率:相對傳統舞台,搭建與撤場流程較集中
- 活動配合:可配合司儀、表演者、音響及活動人手
舞台尺寸、升降方式、音響與燈光配置、LED 屏幕、發電及可容納人數,均須按該次活動確認的實際車輛規格與正式報價為準,不應以「舞台車」名稱推斷可行性。
甚麼是流動舞台車?
流動舞台車是以貨車或車輛底盤改裝,把舞台平台、後台空間與活動設備整合在車身上的活動車輛。到場後按場地條件展開或佈置,即可作為表演、講話、頒獎與互動的舞台,活動完成後隨車撤離。
它與臨時搭建舞台的最大分別在於:舞台結構主要來自車輛本身,而不是在現場由散件逐層搭建,因此較適合日數短、地點多或搭建空間有限的活動。
同一件事的多種叫法
| 你可能搜尋的字 | 一般所指 |
|---|---|
| 舞台車、流動舞台車、移動舞台車 | 把舞台整合在車身的活動車輛 |
| 路演車、Roadshow 車 | 用於商場或街頭巡迴推廣的車輛,可指舞台車或展覽車 |
| 表演車、演出車 | 強調真人表演用途的舞台車 |
| 音響宣傳車 | 強調擴音與現場講解的車輛,規模通常較舞台車小 |
| Mobile Stage、Stage Truck | 英文通用叫法 |
| 典禮台、頒獎台 | 按用途描述的舞台功能,可由舞台車承擔 |
舞台車與傳統搭建舞台比較
| 比較項目 | 流動舞台車 | 現場搭建舞台 |
|---|---|---|
| 舞台來源 | 車身整合平台 | 桁架、台板現場組裝 |
| 適合活動 | 短期、巡迴、多地點 | 長日數、大型固定場地 |
| 現場工序 | 較集中於定位及佈置 | 搭建、加固、拆卸工序較多 |
| 場地要求 | 須車輛可駛入、轉彎及停放 | 須有搭建空間與物料通道 |
| 擴充彈性 | 受車身尺寸限制 | 可按需要擴大台面 |
| 結構文件 | 視台面高度及配置,仍可能需要專業文件 | 超過指引門檻須由 AP 或 RSE 提交結構理據 |
| 撤場 | 隨車離場 | 需另行拆卸及運走 |
要留意:使用舞台車並不自動豁免結構要求。台面高度、加裝背板、燈架與吊掛物,都可能令活動落入需要專業結構文件的範圍,詳見下文的 1.5 米門檻章節。
如活動只需播放影片與資訊,可改用 LED 屏幕宣傳車;如需要產品展示與登記,可用 多元化宣傳車;如只需打卡與拍攝,可考慮 T2 掀頂古董車。
Use Cases
舞台車適合哪些活動?
新店開業及開幕禮
可作剪綵、致辭、抽獎與表演的主舞台,並由其他車型在外圍引流。參閱新店開業三日部署。
產品發佈及品牌活動
可安排產品介紹、嘉賓分享、示範與傳媒拍攝環節。參閱產品發佈會方案。
商場及戶外 Roadshow
配合遊戲、表演、問答與換禮,把人流留在活動範圍內較長時間。
社區及公益活動
適合社區音樂、宣傳教育、義工招募與地區巡迴,讓活動走入不同社區。
節日及嘉年華
節日倒數、聖誕、農曆新年或嘉年華可作表演台與司儀主場。參閱節日部署時間表。
巡迴演出及路演
多站活動可沿用同一舞台形式,減少每站重新搭建的工序,但每站仍需獨立取得場地批准。
體育及賽事活動
可作起點終點台、頒獎台、賽事廣播與觀眾互動位置。
員工及企業活動
周年慶、頒獎及家庭日可作典禮舞台,配合影片、司儀與表演。
樓盤及地產活動
可作開售日造勢、示範單位開幕及嘉賓致辭台;樓盤廣告內容須符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要求。參閱大型活動造勢。
教育、招生及院校活動
可作開放日、畢業禮、才藝表演及招生講解台,配合人流較集中的校園或商場位置。
音樂、文化及街頭演出
適合社區音樂會、文化節與街頭表演,但須注意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及噪音規定。
宗教、節慶及地區傳統活動
可作神功戲、巡遊、廟會及地區慶典的表演與司儀平台,並配合地區人流與場地安排。
更多行業應用可參閱 10 大行業流動宣傳車營銷實戰。
1.5 米:舞台高度的法定分水嶺
這是舞台活動最容易觸礁、卻最少人講清楚的一條界線。按食物環境衞生署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指引所列的臨時構築物要求,天橋及舞台高度超過 1.5 米,一般須由認可人士(AP)或註冊結構工程師(RSE)提交結構理據報告。
換句話說,一個看似普通、只比地面高兩級樓梯的活動舞台,只要超過 1.5 米,就可能觸發專業工程文件要求——而這會直接影響時間表、預算與可行性。
須提交結構理據的常見門檻
| 臨時結構 | 門檻 | 舞台活動的常見情況 |
|---|---|---|
| 天橋及舞台 | 高度超過 1.5 米 | 升高台面、加設梯級或副台 |
| 鋼製棚架 | 高度超過 3.0 米 | 背板框架、龍門架、遮雨結構 |
| 獨立式揚聲器及燈光塔 | 高度超過 2.5 米 | 兩側喇叭塔、追光燈架 |
| 懸掛式燈光桁架(由天花懸掛) | 重量超過 100 公斤 | 室內商場中庭吊掛燈光 |
| 帳篷(Marquee) | 不論尺寸 | 戶外活動遮雨帳篷 |
| 觀眾台階式座位(Seating Riser) | 不論尺寸 | 觀眾看台、階梯座位 |
| 室內展覽攤位 | 高度超過 4.5 米 | 舞台旁的品牌攤位 |
| 室外展覽攤位 | 高度超過 3.5 米 | 戶外活動配套攤位 |
| 室內充氣遊戲 | 高度超過 4.5 米 | 家庭日活動裝置 |
| 室外充氣遊戲 | 高度超過 3.5 米 | 嘉年華遊戲區 |
| 兒童機動遊戲 | 超過建築物設計樓面荷載 | 商場內機動裝置 |
實務含義
- 先問台面高度,再談節目。如活動包含舞蹈、樂隊或需要後排觀眾看見表演者,台面往往會被要求加高,這時就要同步評估是否超過門檻。
- 背板與燈架同樣計算。很多項目只留意舞台本身,忽略了兩側喇叭塔(2.5 米門檻)與背板鋼架(3.0 米門檻)。
- 室內吊掛最易中招。商場中庭掛燈光桁架,只要總重超過 100 公斤即須專業文件,而燈具加桁架很容易超過。
- 戶外帳篷不分大小。即使只是小型遮雨帳篷,按指引亦一般須提交結構理據。
每年同一地點可用簡化程序
屋宇署設有「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安排:在這項簡化程序下,如在同一地點重複使用或復建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而該臨時構築物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監督下完成,則無需重複提交結構理據。有關措施適用於室內及室外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對於每年在同一商場或場地舉辦周年活動、節日表演或巡迴系列的品牌,這個安排可顯著縮短前置期,值得在規劃長期活動時一併考慮。
上述結構門檻按食物環境衞生署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指引及屋宇署公開資料整理,僅供規劃參考。指引會不時修訂,實際適用門檻、所需文件及專業人士資格要求,請以食環署及屋宇署最新公布為準,並由合資格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核定。
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與罰則
舞台車活動最核心的合規問題,是活動場地是否構成「公眾娛樂場所」。這不是行政手續問題,而是刑事責任問題。
無牌經營屬刑事罪行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 172 章)第 4 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任何人違反此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 4 級罰款(HK$25,000)及監禁 6 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期間,另處罰款每日 HK$2,000。
此外,持牌人倘不遵守牌照上所載任何條件,或違反《公眾娛樂場所規例》(第 172A 章)的規定,一經定罪可被判第 2 級罰款(HK$2,001 至 HK$5,000)及監禁 6 個月。
食環署申請指引亦明確提醒:申請人不得在獲批牌照前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換言之,不能以「已經遞交申請」作為開始活動的理由。
法定申請期
| 活動性質 | 最短提前期 |
|---|---|
| 須豎設臨時構築物的活動 | 活動前至少 42 天 |
| 無須豎設臨時構築物、非跳舞派對的活動 | 活動前至少 18 天 |
| 無須豎設臨時構築物的跳舞派對 | 活動前至少 7 個工作天 |
申請須向食環署有關環境衞生辦事處提交指定申請表格 FEHB104 及圖則一式四份;如活動涉及安裝激光設備,則須提交一式五份。相關申請在原則上可接受後,食環署會把申請轉交有關的消防處防火分區辦事處處理消防安全事宜,防火分區辦事處會直接聯絡申請人。
時間表的真正起點
這一點值得反覆強調:如活動包含搭建成分的表演環節,42 天就是整個項目的起點,而不是車輛檔期。我們遇過最多的情況是客戶在活動前三星期才開始洽談舞台車——此時車輛可能有空檔,但牌照已經來不及。
上述條文內容及罰則引自《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 172 章)、《公眾娛樂場所規例》(第 172A 章)及食物環境衞生署、消防處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別活動是否構成公眾娛樂場所、屬何種分類及所需文件,由相關部門按活動性質、地點與規模決定,請以各部門最新公布為準。
完整牌照流程可參閱舞台車 × 流動宣傳車:活動製作與 TPPE 牌照全流程。
舞台車活動必須先確認的技術條件
舞台與車身
應確認台面尺寸、離地高度、上落方式、欄杆、負重上限、同時上台人數、雨天遮蔽方式及背景位置。台面離地高度必須明確量度,因為它直接關係到是否觸發 1.5 米結構門檻。
電力供應
應確認電力來源(場地供電或發電機)、總負載、接線路徑、噪音與擺放位置,以及音響、燈光、LED、樂器同時使用時的總需求。留意部分設備啟動瞬間的電流遠高於運行功率,只加總標籤瓦數可能導致開機即跳。
音響與樂器
應確認麥克風數量、混音需求、監聽、樂器輸入、播放媒體格式及音控人員安排。樂隊表演與純司儀致辭的音響需求差距極大,不能用同一套配置。
燈光與屏幕
燈光與 LED 屏幕並非必然包含。需要時應確認設備、固定方式、電力、日光可視度與技術人手;如涉及由天花懸掛的燈光桁架,總重超過 100 公斤即須注意結構要求。
後台與更衣安排
表演者需要等候、更衣、放置樂器與道具的空間。車廂後台空間有限,如表演者人數較多,應在場地另設臨時後台區並規劃通往舞台的動線。
觀眾區與安全
應規劃觀眾距離、人流通道、緊急通道、圍欄、線材保護、天氣應變及人手看管。緊急通道被觀眾或器材阻塞,是活動被要求即時中止的常見原因。
綵排時間
綵排往往被壓縮,但它是唯一能在正式開始前發現問題的機會。應確認場地是否容許在公眾開放前綵排、綵排是否計入租用時數,以及技術人員是否全程在場。
製作與改裝流程可參閱廣告車製作全流程。
電力安排與註冊電業承辦商要求
舞台車活動幾乎必然涉及電力——音響、燈光、屏幕、樂器、充電。這一環除了技術問題,亦有法定要求,而且經常被當成「插電就算」。
固定電力裝置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處理
按機電工程署的公開指引,註冊電業承辦商須在固定電力裝置完成後,並在通電以供使用前,交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由該承辦商僱用)進行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以確認該裝置符合《電力條例》的各項規定。
該證明書須採用指定表格「完工證明書」(表格 WR1),或在部分裝置完成時採用「完工(部分裝置)證明書」(表格 WR1(A))。每份完工證明書須由負責進行有關工作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簽署,而各有關的註冊電業承辦商亦須在證明書上加簽。完工證明書應於該裝置通電使用前發出;擁有人無須把證明書提交機電工程署,但應保留備查。
實務上要釐清的問題
- 由誰負責電力接駁:場地的電工、活動公司的技術人員,還是另聘的註冊電業承辦商?合約應寫明。
- 是否涉及固定電力裝置:個別臨時活動的電力安排是否構成「固定電力裝置」,須按實際接駁方式判斷,建議向場地及機電工程署確認。
- 場地額外要求:不少商場及酒店會要求提供 WR1 或同等證明,並指定只可使用其認可的電工名單。
- 發電機不等於免責:使用發電機仍須處理接線、配電、漏電保護、接地及人流通道保護。
發電機的實務注意
發電機涉及排氣、熱力、噪音、燃料與防雨安排,不能隨意放在密閉空間或人流旁。室內場地通常不接受汽油發電機,須另議電源方案。發電機本身的運行噪音亦會計入活動整體聲量,在住宅區或夜間須一併考慮。
上述電力要求引自機電工程署及《電力條例》相關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工程或法律意見。個別活動的電力安排、是否須發出完工證明書及所需資格,請諮詢註冊電業承辦商並向場地及機電工程署確認。
場地、道路與噪音要求
場地批准
商場、屋苑、學校、酒店及私人地方須事先取得管理方書面批准;使用政府土地則可能須向分區地政處申請許可。地政總署透過各分區地政處是使用其管理範圍內政府土地的批准當局,地政處會先核對該日期土地是否可供使用,再就安全事宜、可能的環境影響、行人及車輛安排及地方意見諮詢相關部門。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可使用標準申請表格 LAO-001。
土地使用批准與活動牌照屬兩條並行程序,兩者都要處理——政府公開文件明確指出,視乎活動性質,申請人亦須取得其他必要的牌照或許可,例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臨時酒牌、食物牌照等。
場地可行性核對清單
| 要核對的項目 | 常見踩坑位 |
|---|---|
| 貨運入口及通道淨高 | 橫樑、灑水管、指示牌壓低實際淨高 |
| 通道寬度及轉彎空間 | 直路夠闊但 90 度轉角轉不入 |
| 地面與樓板承重 | 中庭、架空地台、天台有承重上限 |
| 舞台展開後所需空間 | 只按車輛尺寸預留,展開後阻塞通道 |
| 台面離地高度 | 超過 1.5 米可能須結構理據報告 |
| 觀眾區深度與圍欄 | 觀眾站得太前或阻塞其他商戶 |
| 緊急及消防通道 | 被觀眾或器材阻塞即被要求中止 |
| 供電容量、插座規格及 WR1 要求 | 場地只認可指定電工名單 |
| 音量限制及可使用時段 | 場地內部規定較條例更嚴格 |
| 綵排時間窗口 | 只能在公眾開放前或關閉後綵排 |
| 保險要求及最低保額 | 活動前夕才發現保額不符 |
| 後台、更衣及器材存放 | 表演者無處等候,影響流程 |
| 垃圾、清潔及復原安排 | 撤場後未復原而被扣押金 |
道路及停放
舞台車不可在巴士站、小巴站、的士站、行人過路處、快速公路、隧道範圍、管制區或不准停車限制區任意停留作表演。定點活動應安排在私人場地、活動場地或已獲批准位置。
噪音管制
活動使用擴音裝置須控制音量與時段。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第 5(1)(b) 條,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所發出的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以致造成滋擾,即屬犯罪;而使用加裝在車輛上的揚聲器,同樣受這項條文規限。
這不是一條「只要不太大聲就沒問題」的規則,而是以是否構成他人煩擾作判斷。作為時間參考,選舉活動指引亦要求在晚上 9 時至翌日早上 9 時期間不得使用揚聲器——這個時間觀念同樣值得商業舞台活動借鑑,尤其在住宅區附近。
惡劣天氣
按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的指引,如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工作時間內發出,在戶外及空曠地方工作的僱員,其主管人員應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暫停所有戶外工作,並安排僱員到安全的地方暫避,直至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如政府作出「極端情況」公布,僱員應留在原來地點或安全地點。
強風對舞台活動的威脅比雨水更大——背板、燈架、帳篷與吊掛物在強風下會成為危險源。合約應列明暫停、補時、順延或退款安排,以及誰有權作出暫停決定。
更多法規與流程可參閱舞台車與活動製作牌照流程及流動宣傳車 20 問。
法定申請期總表
舞台車活動通常同時觸及多條法定程序。以下按官方公開資料整理,方便由活動日倒推:
| 牌照/批准 | 最短提前期 | 發牌當局 | 要點 |
|---|---|---|---|
|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須豎設臨時構築物) | 活動前至少 42 天 | 食物環境衞生署 | 表格 FEHB104 及圖則一式四份;涉激光設備則五份;或需經消防處處理 |
|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無構築物、非跳舞派對) | 活動前至少 18 天 | 食物環境衞生署 | 同上 |
|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跳舞派對、無構築物) | 活動前至少 7 個工作天 | 食物環境衞生署 | 同上 |
| 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 | 擬開始日期前至少 12 個工作天 | 食物環境衞生署 | 有效期不超過 7 天、費用 HK$220、表格 FEHB 201A 或 201B |
| 臨時酒牌 | 活動開始前至少 12 個工作天 | 警務處處長(牌照課) | 申請人必須持有酒牌局發出的有效酒牌或會社酒牌;獲發後費用 HK$645 |
| 獎券活動牌照 | 按牌照事務處要求 | 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 | 以娛樂牌照形式處理,設專門申請表格及指引 |
| 使用空置政府土地 | 視分區地政處安排,宜盡早 | 地政總署分區地政處 | 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可用表格 LAO-001;須經跨部門諮詢 |
| 結構理據報告(超過門檻的臨時構築物) | 須配合牌照申請時間 | 由 AP 或 RSE 提交 | 舞台超過 1.5 米、棚架超過 3.0 米、燈光塔超過 2.5 米等 |
| 電力完工證明書(表格 WR1) | 裝置通電使用前 | 註冊電業承辦商簽發 | 須由其僱用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檢查、測試及簽署 |
上述資訊引自食物環境衞生署、消防處、警務處牌照課、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地政總署、屋宇署及機電工程署等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工程意見。費用、表格及所需時間可能更新,個別活動的分類與要求由相關部門決定。
整體牌照與時間表統籌可交由活動製作團隊處理。
舞台車費用如何計算?
舞台車活動總支出 = 車輛及舞台租用 + 活動日數與每日時數 + 進退場時間 + 音響燈光及 LED + 電力方案 + 技術及活動人手 + 車身與視覺製作 + 牌照與保險 + 運送及加時 + 天氣應變預留。
為甚麼舞台車的報價最難比較
因為「舞台車」這三個字可以代表的服務範圍差距最大。同樣叫「舞台車日租」,一份可能只含車輛與司機,另一份已包含音響、燈光、電力、音控、舞台監督與綵排時間。在六款車型中,舞台車是唯一必然涉及技術人員的車型——音控與燈控不是可選項,而是活動能否進行的前提。
另外,舞台車的成本結構亦與純租車不同:真正的成本主體往往是進退場時間、技術人員工時與牌照相關的專業文件,而非車租本身。如活動需要結構理據報告,AP 或 RSE 的費用亦須另計。
影響費用的主要因素
- 活動日期,平日、週末、節日與旺季差異
- 使用日數、每日時數及是否包含綵排
- 進退場所需時間與是否另行計費
- 台面高度及是否需要結構理據報告
- 音響、燈光、LED、樂器及監聽需求
- 電力來源、是否需要發電機及 WR1 安排
- 音控、燈控、舞台監督、司儀及表演者
- 場地位置、距離、過海及停放安排
- 車身貼紙、背板、橫額及活動物料製作
- 牌照、場地批准、保險及場地押金
- 加時、延誤、改期及惡劣天氣安排
比較報價時要問的十條問題
- 一日等於幾多小時?綵排與進退場是否計入?
- 音響、燈光、LED 是否包含?具體規格是甚麼?
- 音控、燈控、舞台監督是否包含?幾多人、幾多小時?
- 台面離地高度是多少?是否超過 1.5 米?
- 如需結構理據報告,由誰委任 AP 或 RSE、費用由誰承擔?
- 電力由誰負責接駁?是否提供 WR1 或同等證明?
- 是否需要發電機?運行噪音與擺放位置如何安排?
- 牌照由誰申請、費用由誰承擔、如未獲批怎樣處理?
- 勞工保險與公眾責任保險由誰提供、保額多少?
- 惡劣天氣、強風或場地臨時取消怎樣處理?
價格結構可參閱廣告車出租費用解析及日租、週租與包月對照。
人手、勞工保險與公眾責任
舞台活動的人手比其他車型複雜:除了促銷與派發,還有技術與表演崗位。
常見崗位
- 舞台監督(負責 rundown 與現場指揮,不應兼任前線崗位)
- 音控及燈控技術人員
- 司儀及翻譯
- 表演者、樂隊、舞蹈員
- 觀眾管理及圍欄看管人手
- 後台協助、器材搬運與更衣協調
- 攝影及錄影
- 促銷、派發與登記人手
勞工保險是法定要求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 282 章)第 40 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若僱主不依法例投購,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2 年。
舞台活動常涉及臨時聘用的表演者、技術人員與搬運人手,正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環。若部分人手由第三方供應商提供,應要求對方提供有效保單證明,並核對保單是否涵蓋該活動日期、地點、工作性質(例如高空、搬運)及人數。
公眾責任保險是另一回事
僱員補償保險保障僱員;公眾責任保險保障第三方,例如觀眾、路人及場地財物。後者並非法定要求,但商場、酒店、私人場地及政府場地通常會作為使用條件要求提供,並指定最低保額。舞台活動因涉及觀眾聚集與高處器材,場地要求的保額往往較一般廣告車活動為高。
上述資訊引自勞工處及《僱員補償條例》(第 282 章)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保險意見。實際投保安排、保額及責任分工,請諮詢保險經紀及法律顧問。
人手統籌與保險安排詳見活動製作服務。
舞台車與其他車型如何分工?
| 車型 | 活動角色 | 典型配合方式 |
|---|---|---|
| 舞台車 | 表演、致辭、典禮、聚人流 | 活動主場焦點 |
| LED 屏幕宣傳車 | 預熱、外圍引流、播放資訊 | 活動前後及周邊路線 |
| 多元化宣傳車 | 產品展示、試用、登記 | 舞台旁的體驗區 |
| 迷你宣傳車 | 社區滲透、派發 | 附近街道及屋苑 |
| 迷你古董車/T2 掀頂古董車 | 打卡、拍攝、形象裝飾 | 入口或拍照區 |
三階段部署
| 階段 | 車輛角色 | 內容與行動 |
|---|---|---|
| 活動前 | LED 車或迷你車預熱 | 發布日期、地點、表演陣容與登記入口 |
| 活動當日 | 舞台車作主場、展覽車作體驗區、古董車作打卡 | 表演、致辭、頒獎、試用與拍攝 |
| 活動後 | LED 車延續 | 播放活動精華、產品資訊與後續優惠 |
與其要求單一車輛同時承擔表演、展示與巡遊,較有效的做法是按活動階段分工。整體統籌可交由活動製作團隊處理;車型比較可參閱5 大車型比較與挑選指南。
由查詢到活動完成的流程
提交活動 brief
提供日期、後備日期、場地、活動性質、流程、表演內容、預計觀眾及預算。
場地可行性評估
確認車輛駛入路線、轉彎、地面承重、停放位置、淨高、電力與觀眾空間,並量度台面離地高度。
技術方案與設備
決定舞台佈置、音響、燈光、屏幕、電力、背景視覺與技術人手。
牌照及批准
按活動性質處理場地批准、牌照申請、結構文件與保險,並由活動日倒推法定申請期。
設計與製作
製作車身、背板、橫額、影片、節目表及活動物料。
Rundown 與綵排
訂立流程表、人員分工、綵排時間及天氣應變方案。
進場與現場執行
按場地時間進場定位、測試設備、管理表演、司儀與觀眾動線。
撤場與檢討
復原場地並整理照片、影片、參與與轉換數據作成效檢討。
由活動日倒推的時間表
| 距活動日 | 必須完成的事 |
|---|---|
| 42 天前 | 如涉及搭建成分,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須已遞交 |
| 35 至 42 天前 | 確認台面高度、委任 AP 或 RSE、開始結構文件 |
| 28 至 35 天前 | 場地批准、保險安排、表演者檔期確認 |
| 18 天前 | 如無搭建成分,牌照申請須已遞交 |
| 12 個工作天前 | 如涉及酒精或食物,臨時酒牌及食物牌照須已遞交 |
| 14 天前 | 車身貼紙完成印刷並開始裝裱 |
| 7 至 10 天前 | 背板、橫額印刷完成;節目表與 rundown 定稿 |
| 3 至 7 天前 | 人手 briefing、器材清單確認、天氣監察開始 |
| 1 至 3 天前 | 設備測試、綵排、電力接駁與 WR1(如適用) |
| 活動後 3 至 7 個工作天 | 交付照片、影片、參與與轉換數據 |
舞台車活動成效如何量度?
- 現場規模:到場人數、觀眾停留時間及高峰時段
- 參與行為:遊戲、抽獎、問答、派發與換禮數量
- 數碼歸因:專屬 QR code、優惠碼、短網址與登記頁
- 內容延伸:活動照片、影片、直播及社交平台互動
- 商業轉換:會員、預約、到店、訂單與後續查詢
舞台活動的獨有指標:停留時間
舞台車最大的價值不是曝光,而是把人留住。一般路過型廣告的接觸時間只有數秒,而一段表演可以讓觀眾停留 10 至 30 分鐘。所以較合適的核心指標是「高峰時段觀眾人數」與「平均停留時間」,而不是估算曝光量。
實務做法是在節目前、節目中、節目後三個時點拍攝同一角度的觀眾區照片,用來對比人數變化,並記錄每個節目環節的觀眾留存情況——這樣就能判斷哪類節目真正有效。
不要引用來源不明的行業數字
香港沒有業界共用並公開審計的戶外廣告曝光標準,因此舞台活動較宜以可點算的到場、參與與轉換數據作成效指標。業界流傳的「流動廣告車記憶率 97%」源自約 2002 年的海外研究,年份、市場與方法都與今日香港不同,不應用作成效承諾。
案例與量度方法可參閱公開案例及成效量度。
舞台車活動常用名詞
| 名詞 | 意思 |
|---|---|
| TPPE |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 |
| Cap 172 |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 4 條規定無牌不得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 |
| FEHB104 | 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表格,須連圖則一式四份提交 |
| AP(認可人士) | 《建築物條例》下的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註冊屋宇測量師 |
| RSE(註冊結構工程師) | 可為臨時構築物提交結構理據及簽發結構安全證明的專業人士 |
| 結構理據報告 | 就臨時構築物穩定性提交的技術文件,超過指引門檻時須由 AP 或 RSE 提交 |
| Seating Riser | 觀眾台階式座位,按指引一般須提交結構理據 |
| Marquee | 帳篷式臨時構築物,按指引一般須提交結構理據 |
| WR1 | 機電工程署「完工證明書」,由註冊電業承辦商在裝置通電使用前簽發 |
| REC/REW | 註冊電業承辦商/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
| Rundown | 活動當日的逐段時間表,列明時間、環節、負責人與所需設備 |
| 舞台監督 | 現場指揮 rundown、協調技術與表演的總負責人 |
| ECI | 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工保險,《僱員補償條例》第 40 條的法定要求 |
| 公眾責任保險 | 保障第三方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非法定但場地常作使用條件 |
舞台車常見問題
舞台車是甚麼?
舞台車是把舞台平台整合在車身上的活動車輛,到場後按場地條件佈置即可作表演、致辭與典禮之用,活動完成後隨車撤離,適合短期、巡迴或搭建空間有限的活動。
舞台車可以做甚麼?
可提供舞台給嘉賓宣傳、發言、舉行即場表演、頒獎、抽獎及互動環節,並有助拉近品牌與顧客、觀眾的距離。常見用於新店開業、產品發佈、商場 Roadshow、社區活動、節日嘉年華、體育賽事及企業周年活動。
舞台車包含音響、燈光及 LED 嗎?
不應假設全部包含。音響、燈光、LED 屏幕、樂器、監聽及技術人員的配置,須按該次活動的車輛規格與報價確認。在六款車型中,舞台車是唯一必然涉及技術人員的車型,音控與燈控不是可選項而是前提,所以報價時要逐項問清楚。
舞台尺寸及可站多少人?
台面尺寸、負重上限與可同時上台人數,須按實際車輛規格確認。表演形式、樂器、道具及舞蹈動作都會影響安全上限,應在確認車輛時一併核對。舞蹈或樂隊表演的動態荷載與靜態站立完全不同,不能用同一個人數上限。
台面高度為甚麼重要?
因為它涉及結構文件要求。按食環署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指引所列的臨時構築物要求,天橋及舞台高度超過 1.5 米,一般須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提交結構理據報告。所以確認台面離地高度,是評估時間表與預算的第一步,不能等到臨近活動才量。
還有哪些結構會觸發專業文件要求?
按同一指引,常見門檻包括:天橋及舞台高度超過 1.5 米、鋼製棚架超過 3.0 米、獨立式揚聲器及燈光塔超過 2.5 米、懸掛式燈光桁架重量超過 100 公斤、室內展覽攤位超過 4.5 米、室外展覽攤位超過 3.5 米、室內充氣遊戲超過 4.5 米、室外充氣遊戲超過 3.5 米,以及帳篷與觀眾台階式座位(不論尺寸)。
每年在同一地點辦活動,可否簡化結構申請?
可以考慮屋宇署的「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安排。在這項簡化程序下,如在同一地點重複使用或復建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而該臨時構築物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監督下完成,則無需重複提交結構理據。有關措施適用於室內及室外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活動需要牌照嗎?
如涉及公眾娛樂性質的表演、音樂、影片放映或展覽,可能須申領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是否需要及具體要求由相關部門按活動性質、地點與規模決定,建議在鎖定日期前先確認分類。
無牌辦表演活動有甚麼後果?
屬刑事罪行。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 172 章)第 4 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違者一經定罪,可處第 4 級罰款 HK$25,000 及監禁 6 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期間另處罰款每日 HK$2,000。持牌人倘不遵守牌照條件或《公眾娛樂場所規例》(第 172A 章)的規定,一經定罪可處第 2 級罰款及監禁 6 個月。
已遞交牌照申請,可否先開始活動?
不可以。食環署申請指引明確提醒,申請人不得在獲批牌照前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不能以「已經遞交申請」作為開始活動的理由,否則仍可能構成無牌經營。
牌照要提前多久申請?
按食環署指引,須豎設臨時構築物的活動至少要在活動前 42 天申請;無須豎設臨時構築物而非跳舞派對的活動至少 18 天;無須構築物的跳舞派對至少 7 個工作天。申請須提交表格 FEHB104 及圖則一式四份,涉及激光設備則一式五份。相關申請在原則上可接受後,食環署會轉交消防處防火分區辦事處處理消防安全事宜。
如果只有三星期,還可以辦舞台活動嗎?
視活動性質。如不涉及豎設臨時構築物、屬非跳舞派對,法定申請期為 18 天,三星期理論上仍有機會,但場地批准、表演者檔期與製作時間亦要同步。如涉及搭建成分,42 天的申請期就無法壓縮——此時較實際的選擇是改為不涉搭建的形式,或改期。
電力如何安排?
可使用場地供電或發電機,須先計算音響、燈光、屏幕與其他設備的總負載,並確認接線路徑、擺放位置、噪音限制及場地電力規定。要留意部分設備啟動瞬間電流遠高於運行功率,只加總標籤瓦數可能導致開機即跳。
臨時電力裝置有法定要求嗎?
有。按機電工程署公開指引,註冊電業承辦商須在固定電力裝置完成後、並在通電以供使用前,交由其僱用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檢查、測試及發出證明書,以確認該裝置符合《電力條例》各項規定。證明書須採用指定表格「完工證明書」(表格 WR1)或「完工(部分裝置)證明書」(表格 WR1(A)),並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簽署及註冊電業承辦商加簽。個別臨時活動的電力安排是否構成固定電力裝置,須按實際接駁方式判斷。
可以在商場或室內使用嗎?
須先取得場地批准,並確認貨運入口、通道淨高、轉彎空間、地面及地台承重、進退場時間、供電、消防與保險。即使活動空間足夠,入口通道亦未必容許車輛通過。室內活動另須注意由天花懸掛的燈光桁架若總重超過 100 公斤,一般須提交結構理據。
場地應該核對哪些項目?
至少十三項:貨運入口及通道淨高、通道寬度及轉彎空間、地面與樓板承重、舞台展開後所需空間、台面離地高度、觀眾區深度與圍欄、緊急及消防通道、供電容量插座規格及 WR1 要求、音量限制及可使用時段、綵排時間窗口、保險要求及最低保額、後台更衣及器材存放,以及垃圾清潔與復原安排。
路邊可以直接停車做表演嗎?
不可假設可以。巴士站、小巴站、的士站、過路處、快速公路、隧道範圍、管制區及不准停車限制區都可能不容許停留。表演應安排在私人場地、活動場地或已獲批准位置。
可以在政府土地辦舞台活動嗎?
可以,但須向相關分區地政處申請。地政總署透過各分區地政處是使用其管理範圍內政府土地的批准當局;地政處會先核對該日期土地是否可供使用,再就安全事宜、可能的環境影響、行人及車輛安排及地方意見諮詢相關部門。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可用標準申請表格 LAO-001。要留意土地批准與活動牌照屬兩條並行程序,須同時處理。
音量有限制嗎?
有。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第 5(1)(b) 條,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所發出的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以致造成滋擾,即屬犯罪,而加裝在車輛上的揚聲器同樣受此條文規限。此外商場及場地通常另有較條例更嚴格的內部音量規定與時段限制。
晚上可以辦舞台活動嗎?
視場地與周邊環境。條例以是否構成他人煩擾作判斷,並無單一時間界線,但住宅區附近的夜間活動風險明顯較高。作為時間參考,選舉活動指引要求在晚上 9 時至翌日早上 9 時期間不得使用揚聲器,這個時間觀念同樣值得商業舞台活動借鑑。
下雨或颱風怎麼辦?
應在合約列明暫停、補時、順延與退款安排,以及誰有權作出暫停決定。按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的指引,如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工作時間內發出,在戶外及空曠地方工作的僱員,其主管人員應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暫停所有戶外工作並安排到安全地方暫避。強風對舞台活動的威脅比雨水更大,背板、燈架、帳篷與吊掛物在強風下會成為危險源。
活動人手需要買勞工保險嗎?
需要。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 282 章)第 40 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若僱主不依法例投購,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2 年。舞台活動常涉及臨時聘用的表演者、技術人員與搬運人手,正是最易被忽略的一環。
舞台活動需要哪些崗位?
常見包括舞台監督(不應兼任前線崗位)、音控及燈控技術人員、司儀及翻譯、表演者樂隊舞蹈員、觀眾管理及圍欄看管、後台協助與器材搬運、攝影錄影,以及促銷派發與登記人手。人數應按節目複雜度、觀眾規模與場地要求規劃。
需要提前多久預訂?
建議盡早,因舞台車檔期較有限。如涉及牌照,最長的申請期為 42 天,這通常就是整個項目的起點;商場檔期一般要 2 至 4 星期審批;車身製作約需 14 天;表演者檔期在節日旺季更緊張。節日與旺季應提前一至兩個月或更早查詢。
可以做多站巡迴嗎?
可以,但每一站都需獨立確認場地批准、駛入路線、停放位置、電力、時間及牌照要求。多站活動的行政與人手成本會隨站數增加,而且審批工作往往比行車時間更難排。如每年在同一地點重複,可考慮屋宇署的預先認可臨時構築物安排以節省時間。
可以配合表演者及司儀嗎?
可按活動需要安排司儀、表演者、樂隊、舞蹈、模特兒、攝影及活動人手,並須配合綵排時間、後台空間、更衣與設備需求。表演者人數較多時,應在場地另設臨時後台區並規劃通往舞台的動線。
可以加車身廣告及背板嗎?
可以。車身貼紙、背板、橫額與舞台視覺可按品牌設計製作,但不得阻礙司機視線、車燈、反光體及車輛登記號碼,並須安全固定。要留意背板若使用鋼製棚架且高度超過 3.0 米,一般須提交結構理據報告。
舞台車與 LED 車該選哪一個?
需要真人表演、致辭或典禮,應選舞台車;只需播放影片、可變資訊或大範圍曝光,則 LED 車更合適。兩者的合規負擔亦完全不同:LED 車主要處理道路與停泊,舞台車則要處理牌照、結構、電力與觀眾安全。大型活動常見做法是兩者並用,舞台車作主場、LED 車在外圍引流。
舞台活動成效怎樣量度?
舞台車最大的價值是把人留住,所以核心指標應是「高峰時段觀眾人數」與「平均停留時間」,而非估算曝光量。建議在節目前、節目中、節目後三個時點拍攝同一角度的觀眾區照片對比人數變化,並配合遊戲抽獎參與數、專屬 QR code 與優惠碼的實際轉換,以及活動後的會員、預約與到店數據。
費用如何計算?
按活動日期、日數、每日時數、綵排、進退場、場地距離、設備、電力、技術與活動人手、製作、台面高度是否需要結構文件、牌照、保險、加時及天氣應變計算。舞台車的成本主體往往是進退場時間、技術人員工時與專業文件,而非車租本身。應要求報價逐項列明,不要只比較單一日租。
如何索取舞台車報價?
可透過 聯絡頁、WhatsApp 9011 3184、電話(852)2809 2908 / 2809 2909 或電郵 info@peakvein.com 提交活動 brief,並提供日期、後備日期、場地、流程、表演內容、觀眾規模、設備與預算。如已知場地入口淨高、承重、供電容量及保險要求,一併提供會大幅加快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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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活動日期、場地、流程、表演內容、觀眾規模、設備與預算,我們會評估車期、場地可行性、法定時間表與服務報價。